菁彤科技 企业级硬件交易平台
首页/平台交易规则

平台交易规则

发布主体:安国市菁彤科技有限公司 | 更新日期:2026 年 9 月 29 日 | 生效日期:2026 年 9 月 29 日

一、总则与适用范围

1.1 本规则由安国市菁彤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"平台运营方")制定,适用于在平台注册、浏览、下单、供货的全部用户。

1.2 平台提供企业级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商品信息展示、在线下单、订单处理、支付与开票受理、结算数据导出与采购数据对接服务,同时开放第三方商家入驻经营。

1.3 平台不参与商品的生产制造与现场安装施工。商品的质保与技术支持由品牌方或供货方按其承诺执行,平台负责受理并协调处理。

1.4 用户使用平台服务,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规则。本规则与《用户服务协议》《隐私政策》《商家入驻与管理规则》构成一个整体。

二、账号注册与身份核验

2.1 用户以邮箱作为登录凭据注册平台账号。注册时应填写真实的联系邮箱与联系方式,并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。

2.2 以企业名义进行批量采购的,应填写与营业执照一致的采购单位全称,并在下单时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。

2.3 账号下的下单、付款、数据导出等操作均记录操作时间与来源,用于订单核对与争议处理。因用户未妥善保管账号导致的损失,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
2.4 平台发现账号存在冒用、伪造资料或异常交易行为的,可暂停该账号的下单与导出权限,并要求用户补充核验材料。

三、商品信息发布规范

3.1 商品信息应包含商品名称、规格参数、含税单价、计价单位、起订量、可售库存、交付周期与供货方等字段。

3.2 规格参数应逐项如实填写,与商品实际配置一致。禁止使用与实物不符的宣传用语,禁止以"等价""同款""替代"等表述混淆品牌与型号。

3.3 自营商品信息由平台运营方维护并承担责任;第三方商家商品信息由商家提供,商家对其真实性、准确性与合法性承担责任。

3.4 平台对上架商品进行审核,审核内容包括规格描述完整性、经营类目归属准确性与经营资质匹配情况。审核不通过的商品不予展示,并说明理由。

四、下单与订单成立

4.1 用户将商品加入采购单后填写收货信息、发票类型与采购备注,提交后由系统生成订单号,订单成立。

4.2 订单提交后进入"待付款"状态。用户在付款前可取消订单;付款完成后订单进入"待发货"状态。

4.3 订单状态按"待付款—待发货—已发货—已完成"顺序流转,每一步变更均记录时间并可在"我的订单"中查询。订单取消的,流转记录同步留痕。

4.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,平台可与用户协商调整或取消订单,并全额退还已收款项:商品库存不足且无法在约定周期内补足;规格参数存在明显录入错误;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约。

4.5 因用户填写的收货信息、开票信息不准确导致配送延误或发票作废的,由用户承担相应责任。

五、价格、税费与运费

5.1 商品页面展示的价格为含税价,已包含增值税税额,以人民币计价。

5.2 平台实行阶梯批发价,采购数量达到约定区间时自动按对应单价计算,具体区间以商品页面的阶梯批发价表为准。

5.3 运费按收货地址、货物体积重量与订单金额核算。单笔订单金额满 5,000 元的免收运费;大件设备需吊装、上楼的,费用在订单确认时另行沟通。

六、付款与开票

6.1 平台支持在线支付与对公转账两种付款方式。

6.2 选择在线支付的,付款完成后订单即时进入备货状态。选择对公转账的,平台在订单确认后提供收款账户信息,转账时应备注订单号,平台在款项到账后 1 个工作日内确认。

6.3 平台在付款完成后开具发票。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,发票内容按商品实际名称开具,不按用户要求在发票上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。

6.4 用户申请开票时应提供准确的开票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。因信息错误需作废重开的,由用户提出申请,平台按税务规定办理。

七、发货、交付与验收

7.1 交付周期以商品页面载明的天数为准,自订单付款完成后起算。因库存或物流原因需要延期的,供货方应提前告知,用户可选择继续等待或取消订单。

7.2 货物交付时采用物流签收。用户应在签收时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、数量是否一致;发现外包装破损、缺失的,应现场拍照并拒收或注明异常后签收。

7.3 设备类商品建议在到货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箱验机,确认型号、配置与订单一致。发现不符的,应及时通过客服邮箱提出并提供照片等证明材料。

八、退换货与售后

8.1 用户自签收之日起 7 日内,在商品保持原包装、配件齐全、无人为损坏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,可申请退货或换货。

8.2 下列情形不适用 7 日无理由退换:已按用户要求定制配置的商品;已激活授权或已拆封的软件类商品;因用户使用不当、擅自拆机或改动造成的损坏。

8.3 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,由供货方按商品页面载明的质保方式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。质保期自签收之日起计算。

8.4 售后申请由平台统一受理。用户在平台提交订单号与问题描述后,平台在 1 个工作日内响应,并在确认责任归属后协调供货方处理。

8.5 经确认属于商品质量问题的,往返运费由供货方承担;属于用户原因退货的,往返运费由用户承担。

九、违规处理与信用管理

9.1 用户或商家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,平台可视情节采取警示、下架商品、限制功能、暂停账号、终止合作等措施:发布虚假或与实物不符的商品信息;伪造、变造资质证明材料;恶意下单、恶意评价或恶意投诉;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他人账号信息或交易数据;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本规则的行为。

9.2 平台对商家的商品审核记录、履约情况与售后处理情况留存记录,作为信用评价与经营类目调整的依据。

9.3 对处理措施有异议的,可通过客服邮箱提出申诉,平台在收到申诉后 3 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回复。

十、争议处理

10.1 交易双方因商品质量、交付时间、售后服务等发生争议的,可先通过平台协商解决。平台依据订单流转记录、沟通记录与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作出处理建议。

10.2 协商不成的,可提交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十一、规则变更与生效

11.1 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调整修订本规则,修订内容在平台公示后生效。

11.2 本规则未尽事宜,适用《用户服务协议》《商家入驻与管理规则》及平台公示的其他规则。